大河网讯 他把激情投注给了光荣的人民警察事业,他将幸福落实为点点滴滴的平凡而朴实的工作,他怀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十六个字。在公安部5月25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来自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副局长王孝禹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王孝禹,现任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副局长。他从一名普通的派出所民警到中队长、副所长、所长,到现在的副局长,每一个岗位都很平凡,但每一个岗位都成绩突出。当见到王孝禹时,他正在和同事们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案件。在日积月累的经验中,王孝禹把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与理论知识相结合,提炼出了一套《治安调解十七法》,如“穷根寻据法”法、“打头”法、降温“拖”处法等。他利用调解十七法调解各类大小纠纷达一万余起,成功化解涉法涉诉疑难信访案件百余起,成功处置突发的群体性案事件一百余起,其中群体人数百人以上的有十余起,受到群众及同事们的高度赞扬。他被同事称为“调停达人”,还经常被当事人和群众当成“专职调解员”。
参加工作以来,王孝禹就一直战斗在派出所基层一线,日复一日,把根深深扎在基层,不管是任职普通民警时,还是任职中队长、副所长、所长时,他都严谨求实、勇担重责,力求每一项工作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从警生涯中,他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个人嘉奖5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00余人,获得了2022年“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
2020年4月,他经过6个小时的谈判,成功处置一起由家庭积怨引发的重特大暴力犯罪案件,诠释了人民警察的使命担当。2022年3月,王孝禹调任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任副局长,分管治安、信访维稳等工作。在新的工作领域,面临新的工作挑战,他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从构建辖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到践行“脚板+科技”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他以实际行动奋力践行着“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矢志信念和价值追求。
2022年5月3日,新冠疫情再次来袭,整个城市按下了暂停键,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王孝禹更是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坚定的信心、顽强的意志、果断的措施,带领民辅警严格按照流调工作要求,做到了涉“疫”人员核查、排查到位,无一遗漏。他负责办理的涉疫案件及涉“疫”人员的突发事件处置,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他的妻子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工作,自疫情发生起,这对“警医夫妇”随即投入各自的战场,为抗“疫”奉献着自己力量。
王孝禹常年在基层工作,加班加点常年无休,说起唯一“调停”不了的事情,那就是对家庭的亏欠。他说对家庭做得太少,没有接送过女儿,没有参加过一次家长会,很少陪伴家人女儿。在女儿眼里他一直是一个骗人的爸爸,但在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他选择用最坚硬的铠甲,把自己柔软的内心包裹起来,扛起属于警察的职责和使命,变身“铁血男儿”,义无反顾,向前冲锋。
在平凡的工作中,王孝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坚持着。王孝禹凭着一颗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以及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履行着自己无比庄严的职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走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很短,短到几秒钟就可以读完;“十六字”很长,长到每一位公安民警要用一辈子去践行。五年来,王孝禹已然将习近平总书记这“十六字”镌刻在心中,熔铸在灵魂里、灌注在血脉里、展现在工作中。前方星辰大海、唯有步履不息。五年,是里程碑,是新起点。王孝禹将初心如磐、勇毅前行、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以己之力,守我之责;以我微光,守护万家!(王冰)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