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16条措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2022年06月23日11: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措施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针对当前经济发展和企业纾困的难点堵点问题,近日,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时用地、允许紧急情况下先行使用土地、强化规划空间规模保障等十六条措施,助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

容缺受理重大项目用地。对征前程序完备,项目预审、立项、初设要件齐备,勘测定界成果通过审查报批系统自检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容缺”受理机制。对使用林地意见书、社保费、补充耕地落实等暂时缺位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实行“容缺”审查,采取边审查、边补充,同步推进工作。

允许紧急情况下先行使用土地。抢险救灾、涉及安全度汛的水利工程,以及因疫情防控急需建设的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允许先行使用土地。属于临时用地的,按有关规定用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须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对选址在省厅备案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报批用地。对县级以上立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独选址项目,县(区)政府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后,实行规划调整与用地同步报批。国家、省重大项目选址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进行举证,经上级审核通过后调出。

推进工业用地联动改革。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联动改革,加大工业用地“标准地”“带方案”出让实施力度。实现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或“带方案、拿地即开工”。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一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对投资拉动作用强的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项目,经市县政府研究同意,可在两年内全部缴清。增加混合产业供地,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土地供应前,先行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根据规划设计方案的实际兼容比例确定规划条件的规划指标,实行“带方案”出让。

简化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对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项目,急于开工建设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允许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义务人使用银行保函代替在监管账户中预存土地复垦费用。银行保函不能及时出具的,由申请单位作出承诺,可容缺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单位15日内完善相关手续。

提高规划用地决策运行效率。建立项目土地、规划审批服务保障工作全链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民主决策机制,促进“多审合一、多规合一”,项目提交市委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前,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辅助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效率。深化县及开发区直报制度改革,全面实现用地报批电子比对、自动审查。

不断拓宽市场主体融资能力。支持营利性教育、养老机构将以有偿方式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融资抵押。深化与我市金融机构合作,拓展“无纸化”抵押银行覆盖面,全面铺开“无纸化抵押”工作,全流程实现抵押登记业务“不见面审批”,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登记证明,提高融资效率。

打好便民利企“组合拳”。推广漯河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漯河市不动产”手机APP、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网上办理通道,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3小时办结。在不动产办证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窗,采取“特事特办、全程协办、优先办理、即来即办”的四办模式,无需预约、无需取号排队,实现2小时内办结。对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用实行承诺免收制度,对企业间存量非住宅类房屋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除了上述政策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就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支持市属中高职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支持利用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吴晓军)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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