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民法院:倾力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06月24日13:4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感谢法官,拖欠了这么久的货款,今天终于有着落了!”6月10日上午,当事人某混凝土公司的员工感激地对淮滨县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法官助理郭安青表示感谢。

据悉,原告为淮滨县的某家混凝土公司,被告为自然人,被告购买原告的混凝土用于工程建设,并在原告的送货单上签字。被告迟迟不支付原告的混凝土款,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只好诉至淮滨县法院。此种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淮滨法院金融审判庭承办。双方在第一次庭审时,被告对原告的混凝土数量提出异议,并要求鉴定。庭后,郭助理考虑到,如果此案要进行鉴定,可能对双方都有较大的影响,增加双方的诉累,随即,郭助理就分别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也即该公司的员工,诉说了公司的难处,疫情当前,经营状况萎靡,资金出现亏损,急需货款进行周转,希望被告可以尽快还钱。被告也提出了质疑,说原告提供的罐装车混凝土存在数量不足,就是因为数量不足,才会这么久未支付货款。郭助理准确找到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联系了法院的技术科室,了解到混凝土的数量再进行鉴定有一定的难度,鉴定费用较高,耐心的劝说被告,鉴定成本较高,本身未给付货款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也劝说原告做出适当的让步,可以尽快地进行资金周转。郭助理利用“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方式,耐心对原被告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在调解工作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二人冰释前嫌并表示今后还要继续保持合作。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淮滨法院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等涉企案件时,开设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力争实现当日审查当日立案,由专门的金融审判庭进行审理,对该类案件实行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争取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更好地让经营者及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坚持以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创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促进淮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朱美惠 符浩/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