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忠诚担当司法为民

2022年07月01日12: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年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政治忠诚为魂,以队伍建设为基,以执法办案为本,以办案效果为要,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明显。

筑牢政治忠诚,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参加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各类主题教育,筑牢政治忠诚,勇于争先创优,负责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领先。2020年6月、2021年12月,分别被三门峡市检察院表彰为“文明执法先进处(室)、记“集体三等功”。2021年3月,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表彰为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陕州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表彰为“十杰忠诚卫士”,2名干警被市文明委表彰为“三门峡好人”(敬业奉献)。

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窨井盖、共享单车乱停、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小区消防、社会生活噪音等问题,及时消除了一批公共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安居乐业。办理食品安全公益监督案件16件,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8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城区、农村、社区环境卫生问题80余个,清理各类垃圾14万余方,恢复黄河湿地1200余亩,复耕土地182亩。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某河环境治理行政公益监督案被省检察院发布为典型案件。扎实开展民事诉讼检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诉讼难”“执行难”“打假官司”。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3件,对不属于“被告不明确”而被驳回起诉、不及时立案、不依法送达诉讼文书、执行通知、执行实施、执行惩戒、执行结案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助力破解“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再审后改判9件,挽回当事人损失600余万元。扎实开展行政诉讼检察,积极回应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办理的某小区拖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非诉执行案件,追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697万元,既维护了国防利益,又助推解决了居民不能办理房产证问题。在办理的张某等三人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督促法院撤销准予执行裁定、删除其失信信息,环保部门改变处罚决定,化解了长达三年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为检察院送来锦旗。

坚持结果导向,提升工作质效。2019年以来,第四检察部办理的16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确定为典型案例,其中,最高检典型案件2件,河南省检察院典型案例5件,三门峡市检察院典型案例9件。2019年,该院办理的民营企业违法信用惩戒行政监督案,被高检院公布为典型案例,录入《中国行政检察发展报告》。2021年,办理的李某、赵某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二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三个月、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引起强烈反响,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虚假诉讼监督案例。办理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非诉执行监督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案件。2021年8月,办理的41亩土地复耕公益监督案,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确定为典型案例,受到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学习强国》《法治日报》《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2021年,第四检察部总结的食品安全公益监督工作做法,被三门峡市委办和省、市检察院转发。(胡爱国 蒋玉倩/文图)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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