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2022年07月14日10:3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12日下午,漯河市召陵区召开了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召陵区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振豫、副院长李煜参加了会议,万金法庭负责人赵琼作为人民法庭代表发言。会后参加了召陵镇“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室揭牌仪式。

据了解,召陵区法院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并全力推动建立健全召陵区“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将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协调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强化诉源治理,践行“枫桥经验”。

建立健全调解体系,成立特色调解工作站。人民法庭是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是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优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成立驻庭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筹建以法庭为统领,驻庭调解员为支撑,各村、居委会调解员为延伸的特色调解工作站,实现辖区案件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同时,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提升人民调解的法律公信力。

整合各方资源,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庭内成立驻庭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后,召陵区法院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建立为契机,优化智慧法庭和调解平台建设,形成乡镇“两所一庭”信息数据共享,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稳控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助推形成综合治理大格局。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巡回审判。人民法庭要立足审判核心职能,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人民法庭深入群众的优势和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注重典型驱动引领,选择有典型教育和宣传意义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判、判后释法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宣传教育作用,更好地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本院各人民法庭现状和特点,继续深入有序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好辖区百姓和基层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形成综合治理大格局。”召陵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袁刻攀 赵琼/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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