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法院巡回审理调解“两棵树纠纷” 原被告当庭握手言和

2022年07月20日16:0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7月16日上午,距离县城10余公里的卢氏县沙河乡沙河村村委会,卢氏县法院“请您当法官”活动正在进行,该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开庭审理调解一起两棵柏树引发的纠纷案。当地村组干部、村民调委员会成员及群众30余人参与活动,旁听庭审,评判案件。

案情回放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系同村邻居。2014年,朱某某将自己房背后的两颗柏树砍伐。时任居民小组组长的刘某某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后,按照朱某某家的土地证测量,认为这两棵柏树不在朱某某的土地证范围内,应属于组下集体财产,遂与朱某某协商,将两棵柏树以400元的价格卖给朱某某,朱某某不同意,后朱某某儿子将400元交到组里。8年过去了,朱某某对两颗柏树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认为这两棵柏树应当是自己的财产,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方便群众诉讼,化解原被告双方多年的矛盾纠纷,对村民开展普法教育,决定到原被告所在地开庭审理此案,并按照三门峡中院的安排部署,邀请群众旁听当法官“判案”。

当庭调解

该案由卢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宋延松独任审理。7月16日上午,天下着蒙蒙细雨,办案法官冒雨来到沙河乡沙河村,在村委会办公室开庭审理该纠纷案。听说法院下乡开庭审理案件,群众纷纷冒雨前来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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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响,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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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原、被告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最终,原、被告均当庭表示同意调解,法庭宣布休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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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办案法官和村民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多年的矛盾得到化解,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以案释法

法庭休庭期间,法官们组织参与旁听的的干部群众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征求大家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卢氏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胡斌现场释法,解答了旁听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详细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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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庭审便是一趟生动的法治课。连日来,卢氏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了“请您当法官”巡回庭审活动,深入基层,以案释法,宣讲法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赵富林/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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