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服务企业发展

2022年07月23日09:3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的多次冲击,为保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商城县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落细各项政府采购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公平高效参与政府采购,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大支持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价格竞争力。免收入驻平台供应商交易服务费,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经营成本。取消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作出明确规定,倡导诚信履约。加大价格扣除政策力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按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提高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推广应用,以“政采贷”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印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指南,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协商银行开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节约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上半年累计为4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额度900多万元。

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拓宽政府采购渠道。推行网上商城“信用+承诺”入驻制,最大限度降低进入门槛,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指导、协调预算单位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加强832平台业务培训,熟悉操作流程,择优选购商品,鼓励引导个人采购农副产品,2022年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完成近150万元,截至6月底完成交易金额约58万元。加快合同资金支付,要求采购人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强化监督管理,助力企业平稳发展。加强对采购价格、产品质量、供应商行为的管控,今年发布采购人违约公告2起,发布违反商品价格1期,对3家供应商作出暂停平台经营3个月的处罚,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预警等技术手段,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开展对采购人的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职、规范采购,重点加大对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良好秩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相关评价方法及标准,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切实用好监督管理,助力企业平稳发展。(朱美惠 易安琪 洪晓燕)

编辑:张馨予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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