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实际行动为中小微企业持续减负

2022年07月24日14:0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域中的应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近日,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免予缴纳投标保证金。

明确中小微企业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标准确定,且同时为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信用良好投标人。

要求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金融保函(证)作为同等效力的投标保证形式,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书面信用承诺,投标人以信用承诺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的,并不表示招标人减轻或是免除投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责任,出现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章或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投标人应践行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免予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中标后有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况的。应当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符浩)

编辑:陈梦伊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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