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诈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50000元

2022年07月29日16:0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日前,襄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婚姻诈骗案件,对行骗人员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2017年3月,襄城县大龄单身男青年王某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田某。田某声称已经离异,带着女儿生活。两人相互添加微信并留下联系电话。两人相谈甚欢,交谈融洽,感情迅速升温,后发展为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田某以“见面礼”、给表妹小孩包红包、订婚、购买首饰等借口索要钱财,王某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失去了防备意识,一次次如其所愿。5月,两人在老家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第二天田某借口工作忙、领导不批假离开王某家,去平顶山上班。

后王某发现田某未离婚,并发现结婚时田某的亲戚都是找朋友假扮。2018年3月,王某报警称:被田某以相亲结婚名义骗了财物10万余元。2019年11月,田某在平顶山叶县被襄城县公安局干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2018年春节期间,被告人田某隐瞒未离婚的真相,通过他人介绍以谈对象结婚方式结识被害人王某,后以见面、订婚、送好、结婚、各项开支名义先后骗取王某104000元。

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田某2015年曾犯诈骗罪被判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近年来,婚姻诈骗的花样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村地区适龄男青年择偶空间小、急于结婚、防范意识薄弱等特点,以结婚为名,实施诈骗,非法获取大量钱财。在此提醒处在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男性,婚姻大事,不可草率,遇到“天上掉下来的好媳妇”要查明其身份、家庭、住址等情况,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以免上当受骗。(姚晓芹)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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