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审慎保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行 平桥法院成功调解413万元合同纠纷

2022年09月26日19:0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婷婷在一起案件标的为413万余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理与情理并重,合理采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双方沟通调解,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原告河南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陆续为被告李某提供价值260余万元的建筑钢材,李某又向建材公司借款130余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注明下欠原告本金及利息共413万余元,承诺于2022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否则支付20%违约金。随着期限临近,原告得知被告资金链断裂,推测该款到期后李某必然不具备履行能力,于是将李某诉至平桥法院。

承办法官李婷婷于7月14日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调查环节,承办法官发现距离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有10余天,对此原告表示,被告李某在另案中作为原告,有一笔执行款即将到账,由于得知被告暂无还款能力,便提前起诉,并希望法院对该执行款采取保全措施,促使李某履行本案债务。庭上被告李某也表示确暂时无能力偿还债务,希望与原告协商解决还款问题。法官考虑到该案为涉企案件,且标的较大,综合庭上双方的意见,决定休庭后进行调解。

庭后,李婷婷迅速与另案审判人员及到期债权相对方进行对接,确定被告李某有一笔执行款即将到账,随机便启动保全手续,对该笔款项进行了保全,确保该款到被告账户上专款专用,优先支付本案欠款。同时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劝说原告综合考虑被告实际情况,对其债务进行适当展期,提出分期付款的调解意见,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约定被告于2022年11月22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剩余款项于2023年1月20日前支付完毕,并注明被告的另案执行款到位之日起七日内全部支付以上欠款,否则原告可立即就未支付的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至此,该案顺利化解。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为企业服务、为企业着想、为企业解困”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公正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朱美惠 杨烨然)

编辑:张馨予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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