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亮:扎根基层二十九载 用“心”守护公平正义

2022年10月26日10:3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村里事,无小事!尽管村里都是些鸡毛蒜皮子的小事,但小事能‘制造’大矛盾。若不提前化解矛盾,就会影响社会大局稳定……”10月17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孟庙法庭基层干警刘成亮说。

刘成亮,现年55岁,中共党员,1993年10月调入原郾城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万金法庭、大刘法庭、阴阳赵法庭、龙城法庭、新店法庭工作,现在孟庙法庭工作。一直在法院派出法庭工作,至今已经29个年头了。

送法进乡村

扎根基层29年 把青春岁月奉献给调解工作

刘成亮说,29年前,刚刚参加工作,他就被原郾城县法院(现郾城区法院)分配到当时极为偏远的万金法庭工作。那时,虽然办公室条件简陋、生活艰苦,但他凭着坚强的毅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每天骑着自行车,穿梭于乡村的大街小巷,风里来雨里去,进行调查、现场勘验、送达法律文书,这些前期工作,看似琐碎,但是,对于案件的审理却必不可少。

有一次,刘成亮去湖南省浏阳市一个极为偏僻的山区向当事人送开庭手续,山路崎岖,不通汽车,而且夜雨连绵,他和同事只能徒步往返十多公里,回到驻地时,双脚都磨出了水泡。这次送达任务的圆满完成,虽苦犹乐,也深得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许。就这样,几十年如一日,他扎根于乡镇法庭,将自己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奉献给了基层法庭。

2022年8月13日,商桥镇王湾村田某反映:家中丢失三张存折,共计4万元,该三张存折均存在商桥农村信用社。存折丢失后,其本人也报了警,去年10月份该信用社查出4万元存款由其本人数次全部取出。田某不认可,多次到该信用社吵闹。来法庭反映后,刘成亮立即同辖区司法所等相关人员到商桥镇农村信用社,并通知田某到场,现场查看取款记录档案,确认了田某某的取款签名。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田某表示不再到信用社吵闹,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调解案件

全心服务 经常披星戴月走在回家的路上

原郾城县(现郾城区)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较大比例,案件虽多为鸡毛蒜皮的纠纷,但处理起来并不容易,经常困扰着乡村干部,刘成亮常常深入到农村的田间地头做调解工作,经常是披星戴月走在回家的路上。

现场调解

“长期从事基层工作,丰富了我的调解工作经验,大大减轻了员额法官开庭审理案件的工作压力。”刘成亮说,有几次,他都遇到群体性突发事件,如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不恰当,将造成难以预料的社会危害。

2009年秋,正在诉讼期间的新店镇新店村一家制板企业锯板材产生的飞渣,有时飞到附近村民院子中,群众意见很大,30多人拦路阻止企业外运板材;而企业认为是村民故意找茬,干扰企业生产。双方人员各持棍棒铁锨对峙,互不相让。

刘成亮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双方人员个个怒目圆睁,几个人甚至已经厮打起来。见此状,他不顾一切冲上前去,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谁想打架先把我打倒再说!”随后,他把双方代表分别叫到一边,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就这样,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得到了平息。

多元化解矛盾 助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刘成亮说,今年5月份,孟庙法庭被定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试点单位,自己也全力投入到该项创建工作中。

他给自己制定了“四勤”工作法。手勤:做好当事人的信息登记和各种记录;嘴勤:耐心询问当事人发生纠纷的事实与理由,遇到自己搞不懂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向新进法院的高学历年轻法官请教,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办案经验;眼勤:多看案例、多学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腿勤:入村串户到当事人家里调查了解纠纷情况,现场化解矛盾纠纷。

获赠锦旗

“争地边儿、婆媳矛盾、宅基地纠纷、赡养老人等事件在村里时有发生。得知情况后,我就会第一时间赶过去,耐心沟通,全力调解。近些年,每年经我调解成功的大大小小的村里案件纠纷就有150余起。”刘成亮说,尤其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开展以来,他和孟庙镇司法所的同志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方针,团结协作,共计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案件97件,调解成功上访案件15件,接待法律咨询210多人次。

“民间纠纷无小事。我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每天深入农户走访,串东户、走西户,解矛盾、止纠纷,对人民群众的各项诉求,有问必答,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满意。”刘成亮说,创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是每一个家庭共同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田明杰 张林军/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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