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潢川:设立“企业无扰日”为企业雪中送炭

2022年11月17日09:5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感谢潢川县检察院一直以来对我们企业发展的关注和帮扶,‘企业无扰日’的设立真是雪中送炭,我们一定不负众望,规范经营,安全生产,努力为家乡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11月13日,潢川县天福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素华激动地从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手中接过“四上”企业无扰日公示牌。

为坚决制止对企业一切不必要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潢川县将每月1日至25日设立为“企业无扰日”,在此期间,除特殊情形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对企业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

疫情发生以来,潢川县天福顺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大型商超企业也深受其影响,临时性活动的审批手续和流程滞缓,频繁的商超抽查更是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发展。此次潢川县检察院为潢川县天福顺实业有限公司上门发放的“企业无扰日”公示牌标志着潢川县以实际行动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曾春丽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经济的必然要求,为“四上”企业制作并发放“企业无扰日”公示牌,是完善企业挂牌保护机制的一项举措,目的就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多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实践活动,积极与企业沟通对接,多次走访调研,实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协商解决措施和方案,先后为企业解决项目用地拆迁、用工招工、外场宣传、健康证办理等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难题。潢川县检察院护航企业发展的优质高效服务,赢得了企业的满意和群众的称赞。(朱美惠)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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