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村民因田地边界起纠纷 民警丈量土地化解多年积怨

2022年11月21日15: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谢谢你们帮俺解了这么多年的心结,现在地边分清了,大家也心静了!”11月17日上午,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商桥派出所民警吕博涵正在处理警务时,辖区某村村民胡某涛打来电话,对民警帮其处理田地纠纷表示感谢。

耐心调解

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10月28日,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商桥派出所民警吕博涵到辖区某村走访排查矛盾纠纷时,得知该村村民胡某新、胡某涛因田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两家人经常对骂,甚至在责任田里持农具对峙。

得知情况后,民警把双方当事人请到产生纠纷的责任田内,询问详细缘由。原来,双方承包责任田的交界处一直不明确,胡某涛在田内种植了蒜苗,胡某新称蒜苗过界种到了自己地里,双方协商未果,胡某新用锄头锄掉了两垄蒜苗。

“私自铲除蒜苗的行为是违法的。无论蒜苗有没有种过界,都不应该毁坏,铲除之前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征求对方同意后方可铲除,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该上报至村委会,由村委会进行协调。”了解情况后,吕博涵对胡某新进行了批评教育。

现场丈量土地

为了确定双方田地的分界线,吕博涵让村干部找来分田时用的登记本,找到了当初登记的数据。事不宜迟,吕博涵向农户借来卷尺,当场进行测量。在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见证下,按照分地时登记的长宽,测量出了双方田地的分界线,确定蒜苗种植在胡某涛承包的田地内。

对民警的测量结果,胡某新没有异议,但是双方就赔偿问题又起了分歧。为彻底化解这起纠纷,吕博涵决定当场下地计算产量。经测量,锄掉的两垄蒜苗长129米,一米种植约15棵蒜苗,共约1935棵蒜苗。刨除其他费用,胡某新需赔偿胡某涛500元。

为避免双方以后再因此事起冲突,民警让双方在田地交界处预留出来20cm宽的空间供过路使用,预留的土地不允许耕种。在民警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心服口服,达成了一致意见,围观群众连连叫好。(殷广华/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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