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较大及以上事故,近日,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新乡市年终岁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
据了解,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科),负责协调专项行动的落实。
重点内容一是对照标准检查。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或安全现状(验收)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对采剥、穿孔、铲装、运输、边坡、排土、供配电、防排水等进行全面排查。二是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现场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等。
活动时间至12月31日,按照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采取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突击夜查的形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在建矿山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对生产、在建矿山要重点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该停工停产的必须停工停产,该处罚处理的必须处罚处理,该移交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必须及时移交,确保年终岁尾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稳定。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停;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王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