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30日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商丘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在商丘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审议商丘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商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审查商丘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预算草案;四、审议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审议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审议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决定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八、选举事项。
关于召开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9日政协第五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至6日在商丘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五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五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选举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商丘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