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促发展 勇毅前行谱新篇——濮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五年工作综述

2023年01月04日20:40

来源:濮报融媒

  五度耕耘、栉风沐雨,立法硕果累累;

  春秋五载、奋楫笃行,为民初心如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自2018年换届以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立足“小切口”“小快灵”,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市域典范,先后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8部,修正1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濮阳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2022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孔昌生莅濮调研,对我市“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予以肯定。

本届共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8部,修正1部。

  以绝对忠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万山磅礴看主峰,党的领导是人大立法工作的“定星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确保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2022年8月,濮阳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

  坚决贯彻党的政策主张和决策部署。自觉将立法工作放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的大场景中谋划,紧紧围绕市委“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奋斗目标,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及时将市委决策纳入立法议程,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体人民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以法治方式推动市委政策主张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五年来,共批示指示立法事项20余次。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构建立法重大事项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工作闭环,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确保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

  切实履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责任。把党委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和有关重要批示指示作为重中之重,成立立法指导协调小组,在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注意把方向、控全局,确保党委意图实现。

  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人大立法力量配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立法工作机制,出台《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等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立法重大问题,对全市地方立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五年来,共批示指示立法事项20余次,有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以良法善治助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小切口”立良法,抓实“高质量”促善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谋求地方性法规的“精准、创新、特色”,持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良法善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织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2019、2020、2022相继出台《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形成独具濮阳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三部曲”,用法治力量守护“濮阳蓝”;回应百姓呼声,加强白色污染治理,2021年在全国设区的市率先出台《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成为全省唯一一部被全国人大誉为通过“小步快走”方式出台的“小切口”立法典范。

筑牢织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效,2019年,出台全省首部农村人居环境地方性法规《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巩固我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成果,2022年,创新制定《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填补我省此项立法空白,让全市人民在共享优质安全饮用水中感受到法治的普惠与温暖。

村民在家中喜接丹江水。

  加强社会市域治理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实践,2020年,出台《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力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在全省率先出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创新设计“派单执法”和标后评估制度,为构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法治支撑。

加强社会市域治理法治保障,提升人民幸福生活指数。

  这些地方性法规以切口小、体例精、发力准、效果好,回应了民需民盼、汇集了民声民意、凝聚了民智民力,体现了市域特色、人文特征,彰显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小规制承载大内容”。随着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乡村环境更加净美,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城市文明秩序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良法善治不断满足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助推濮阳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交出一份耀眼靓丽的成绩单。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厚植民生底色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在全国首家出台《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实施意见》,并陆续出台立法计划编制、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等配套工作办法,精心构建“1+X”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模式,确保立法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法规制度设计中,把“为民立法”转变为“由民立法”。相关工作经验多次被全国人大推介,被评为2022年省人大系统出彩工作。

构建1+X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模式,被评为2022年河南省人大系统“出彩工作”。

  坚持“开门立法”。在全省率先创建联合起草模式,重要法规由市人大常委法工委牵头,组织协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其他社会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起草小组,最大范围内集中力量共同高效优质起草法规。

  扎实开展调研座谈。下沉工作重心,让立法更“接地气”。制定《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时,深入我市五县一区和20多个乡镇村庄,分别召开市县乡村四级座谈会。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轮次的调研、论证、座谈等活动,让立法与民意同频共振,凝聚社会共识“最大公约数”。

赴县区开展立法调研。

  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编制立法计划注重吸纳代表建议,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论证、起草、审议、实施等活动。在扬尘污染防治、城乡供水等立法工作中,各环节都活跃着人大代表的身影,传递着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

  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机制。分部门、分层级、分行业精选2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域覆盖,通过加强阵地建设、紧抓建章立制、扩大工作网络、改进征听方式,着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和重要窗口,共提出立法建议200多条,其中41条被采纳,让“烟火气”的民生需求成为立法考量。

举行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

  丰富常委会民主审议形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制度,《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审议期间,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列席和旁听常委会会议,当面听取立法意见建议,增强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以全程民主的制度优势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当家作主的自豪感、民主参与的获得感。公民代表王秋生说:“我专门买了一套西装来参加这个会议,能当面提意见建议,还能得到及时回复,我感觉才是老百姓当家作主的样子。”

举行“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会,听取立法意见建议。

  发挥立法咨询顾问团“智囊”力量。调整充实立法咨询顾问团至50人,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律所等多部门,顾问团成员全程深度参与各项立法活动,提出高质量立法意见建议,以最大智慧积聚工作合力。

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

  以全周期管理鲜活立法生命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理念,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将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分为“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三个环节,形成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实施效应,彰显立法生命力。

  常态化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宣传培训”套餐模式。举办《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展并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宣讲;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执法检查组,赴24个乡镇(办),38个点位明察暗访并开展专题询问;举行《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等,营造社会浓厚学法氛围,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实现备案审查全域覆盖的监督模式。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实现市、县(区)两级“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五年来,共备案审查市政府规章6件,“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区规范性文件203件。加强立法与备案审查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人大、“一府一委两院”和五县一区、80余个乡镇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建章立制,聘请政策研究、行政管理、审判、检察、律师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12人为成员,为社会公众反映立法意见搭建平台。我市两件备案审查案例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录,省人大两次专期推介相关工作经验。

在全省率先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

  构建“人大云+主流媒体、融媒体”的宣传模式。加强与人民网、河南日报、省人大融媒体中心等宣传媒体的联系,运用短视频、海报、图解等多种传播形式对法规立项到出台进行全程深度报道。《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立法经验做法被人民网、全国人大网推介,被国家、省、市30多家新闻媒体平台转载,全网点击量超8000万次。换届以来,国家、省级新闻媒体报刊等报道濮阳地方立法工作30余篇。“报网微端屏”全面发力,为法规的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传播了濮阳人大民主立法的好声音。

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对濮阳人大立法工作的部分报道。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迈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守立法为民初心,不断提高立法质效,挺膺担当、勇毅前行,以高质量立法为推动濮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董阳 文/图



编辑: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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