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依法对出租银行卡的张某、刘某、李某等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该法正式施行后,固始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2月10日,刑警大队六中队接“断卡”线索,张某、刘某、李某银行卡交易异常。侦查员围绕三人进行研判,发现三人银行卡涉及诈骗案件,遂于当日对三人进行传唤。
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各自在2022年12月份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支出结算的事实。
对此,警方对具有“帮信”违法行为的张某、刘某、李某等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固始警方自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后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单。(朱美惠 余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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