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市场监管局:用“柔性”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23年03月16日13: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您好,经调查确认,你店在销售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河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你店销售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正在向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前的告知。这是建安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采取包容审慎执法机制,实施柔性执法的一起典型案例。

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安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扎实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2022年以来,建安区市场监管局实现了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监管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的执法新模式。

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法治宣传贯穿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在执法检查中向市场主体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加强现场指导和规范,引导经营者强化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用良法善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在监管对象微信群通过以案释法、政策解读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市场主体普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构建新媒体普法新格局。

秉持宽严相济,增强市场活力。在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对危害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彰显法律“力度”的同时,执法人员全面落实柔性执法工作措施,对具体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两轻一免”清单应当适用柔性执法情形的,一律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处罚,指导教育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体现执法的“温度”。

 建安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法中坚持执法为民,以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并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推行柔性执法各项措施,在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建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王春艳/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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