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法院:拖欠建筑垃圾清运费引纠纷 做生意应当诚信为本

2023年03月16日16:4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垃圾已清完,费用没有结,没有信用可不行。该法院通过支持诚信企业的诉讼请求的举措,赋予诚信守法的企业诸多政策红利,培育广大公民和企业的诚信意识,让信用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营造诚信营商环境。

据了解,2020年5月,漯河某实业公司承包了张某工程项目一年的建筑垃圾,双方未签订承包合同,口头约定。待清运工作完成后,张某一次性全额支付清运费。现清运工作已完成,张某仍下欠某实业公司42700元清运费未支付。经某实业公司多次催款,张某于2021年11月出具欠条一份,承诺2021年12月31日之前结清42700元。若逾期未还,将承担违约金,后依旧没有结清款项,漯河某实业公司无奈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清运费42700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拖欠漯河某实业公司拆除垃圾清运费42700元的事实,有张某出具的欠条,漯河某实业公司的陈述在卷佐证,本院予以认定,被告张某应当按照欠条约定向原告某实业公司支付垃圾清运费。故原告某实业公司请求张某支付清运费4270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利息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源汇区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因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官说法:生意往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此提醒大家,交易过程中一定要落实书面的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维权困难。(陈戈)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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