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年来,建安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按照稳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和“任性执法”等问题。
2022年9月份,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艾庄乡某幼儿园食堂发现5袋无生产日期的红薯焖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相关规定,应对当事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该案件采购数量较少,未使用无造成后果,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予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无生产日期的红薯焖子五袋并罚款五千元,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制精神,做到刚柔并济,法理相融。
下一步,建安区市场监管局继续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打造平等、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的市场监管执法服务助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王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