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五位一体” 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起“保护伞”

2023年04月07日19:4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渑池县检察院结合办案,深挖细查,发现希望铝业内部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依法追诉3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这是该院“构建五位一体模式,安商惠企服务发展”的一个缩影。

2022年以来,渑池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积极构建“五位一体”工作模式,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相关做法得到了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和好评。

精准打击,把握“关键点”

重点打击职务侵占、串通招投标等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2022年以来,渑池检察院共办理此类案件12件18人,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60万元。突出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买强卖等涉民企黑恶势力犯罪。2022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6人。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民营企业索贿、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共快捕快诉此类案件8件8人,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平等保护,找准“着力点”

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设“民企权益保障窗口”,开设“绿色通道”;在100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悬挂“服务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牌”,选派干警实行“一对一”服务,先后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法律难题106件次。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四类人员”慎捕慎诉。2022年以来,经依法审查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可能判处的刑罚,依法不批捕“四类人员”5人,不起诉7人;对已羁押的3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反映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022年以来共监督撤案3件,保障了民营企业“轻装上阵”。

聚焦监督,抓实“需求点”

加强涉民营企业的刑事诉讼监督。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杨某某为达到额外多要工程款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通过互联网对某企业进行恶意诽谤,给企业声誉造成较大影响,因侦查机关拿不准案件的定性问题,该院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共同研究案情,促使案件得到顺利办理。

加强涉民营企业的民事诉讼监督。2022年以来,共受理民营企业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7件,经审查提请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加强涉民营企业的行政诉讼监督。对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注重预防,紧盯“落脚点”

结合办理的有代表性案件,组织专项预防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释法,防止发生次生风险。2022年8月,该院在走访企业中,发现某农业开发公司在本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造彩钢房和塑料大棚,遂当即指出公司的违法行为,现场讲授环境保护法和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促使该企业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很快拆除了违章建筑,有效防止了违法行为的蔓延。2022年以来,该院根据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9份,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降低违法风险。

强化教育,固强“薄弱点”

推行“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在企业开设法律讲堂,及时编发涉民企典型案例,帮助企业防范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污染环境、重大责任事故等违法犯罪的发生,引导企业依法办事、守法经营。2022年以来,共开展规模“送法进企业”活动16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680余份,接受企业及职工法律咨询1160人次,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宋健 张绍勤 王巨锋)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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