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原阳县公安局阳和派出所接辖区某食品厂负责人陈先生报警求助,陈先生称:“有人堵其工厂的大门,影响正常的生产运营,请求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了解,该警情系辖区企业内部与第三方公司产生的劳资纠纷。因陈先生承包的工厂要在6月初进行验收,验收时需要请专业的保洁人员对工厂进行全方面的消毒与清理。刘先生与其团队在经过考核后,取得了该企业负责人陈先生的认可,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期为4天,6月初按时完工交付。签订合同后,保洁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却将工期一拖再拖,原本约定4天完工的合同工期延迟至10天才得以完成,造成陈先生的工厂未能按时通过验收。食品厂负责人陈先生认为保洁公司违约在先,不愿支付其工资。
了解情况后,民警鲁全义与网格警务助理刘心春当即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现场协调和引导,企业负责人以及第三方公司负责人同意来到所内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鲁全义对讨要工资的人员释理说法,引导他们理性反映诉求,与公司展开协商;又积极向企业负责人讲述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规支付工人工资。经过与双方的深度沟通,最终企业负责人陈先生愿意向第三方公司支付约定合同中的一部分工资,双方达成统一意愿,一起因讨薪引发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吴淑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