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置网络违法
犯罪活动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公安局在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中,依法冻结了一批用于接收、流转涉嫌网络犯罪资金的银行卡。所涉及银行卡开户人享有对资金性质的异议权和协助调查的义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为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4日。
二、请下述公告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到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公安局配合调查,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被冻结银行卡开户至今的交易流水,以及能够证明被冻结账户资金来源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
三、本次公告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视为涉案账户予以依法处理。
四、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告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涉嫌犯罪、帮助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联系单位:延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平安大道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苗警官18937390110、18937380110
附件:340个涉案银行卡(账号)
延津县公安局
2023年9月5日
公告账户:340个涉案银行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