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商城县公安局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人在商店买东西时使用假币,被店家发现后联合周边群众将其控制住,请求出警处置。接警后,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询问了解事情基本情况后将该嫌疑人杨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杨某拒不交代使用假币数量,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民警通过分析其作案特点,围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微信账单分别在罗山、商城取证,经过十四天走访摸排,现查明杨某在2022年3月因使用假币被罗山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后屡教不改,后又多次往返罗山、商城两地使用假币。经查实,杨某自今年5月以来,在商城县多个商铺门店使用假币购买商品,累计金额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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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胡盛俊/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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