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他始终坚定履职尽责,维护群众利益的信念,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身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他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坚定的工作信念使其为群众幸福生活不断贡献出来自基层司法行政的力量。
他叫熊阿龙,现任罗山县司法局子路司法所所长兼子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8月,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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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工作机制,践行工作部署
多年来,熊阿龙秉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调解中让矛盾双方的利益有落脚点,从调解中看到公平正义,感受到自己的权益被重视。
为提升调解能力,熊阿龙在县司法局专项培训之余,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切实推动“六防六促”走深走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司法所。
纠纷化解示公正,握手言和显气度
2021年8月19日,某村村医高某某来到子路司法所请求调解跟丰某某的医疗纠纷,熊阿龙立即把丰某某及其家属请到司法所。
经了解得知村医高某某在不知晓对方有糖尿病的情况下采用电疗针灸为丰某某治疗腿部风湿,致其腿部溃烂无法行走甚至有截肢风险。接下来,熊阿龙分别与双方进行谈话,并把事态严重性以及后续可能会出现的棘手情况分析告知了高某某。在做了大量的细节工作后,当晚21点左右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高某某共赔偿丰某某12余万元,并于第二天进行司法确认。
近三年来,熊阿龙全力践行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直接参与的纠纷排查、民事调解、信访等达百余起,大部分已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化解率达95%以上。
慎解信访矛盾,稳固邻里乡情
3月12日下午,熊阿龙跟随子路镇副书记李骋驰去某村某组处理一起村民土地纠纷案件。
村民陈某在1997年经集体同意垦荒15余亩地,自缴农业税,2020年完成土地确权,现由于土地有限,新增人口不断,组集体大部分村民要求收回土地。村组土地属于组集体,但这15余亩地已确权给陈某,如若收回必须经陈某同意变更确权。
基于这一情况熊阿龙在镇领导的指挥下从情理、法理角度分别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尤其是以消除陈某认为的自己开荒交税的土地却要被别人要走的心理执念为突破口,经过三次的现场调处,最终达成协议:陈某变更确权,继续承包四年,总费用为20000元,拿出地力补贴平分给组集体,四年后招标承包。
依法追讨民工资,用情温暖彝族人
6月9日下午,子路司法所来了五位四川彝族人,只有一位年龄稍大的叫阿某会说一点普通话,他们跟随包工头柳某到子路制红砖,由于柳某与砖厂老板产生矛盾导致停工,现在这五位彝族人便要求结算工资回家,但柳某称砖厂未与其结算。熊阿龙随即就把砖厂负责人请到了司法所,砖厂负责人说的情况基本吻合。既然事实清楚,三方说法一致,熊阿龙就通过向砖厂负责人阐释法律法规,讲解拒不支付工资的后果及可能出现的事态等策略,最终使砖厂负责人承诺第二天把工资直接转给阿某。
不论面对何种纠纷,遇到何种矛盾,熊阿龙始终认真履职,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尽力做到小事不出所,大事不激化,力争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朱美惠 彭鹏/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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