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1月1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关于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巍巍主持,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律师作为听证员进行现场监督与指导,承办检察官、书记员与当事人参加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拟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随后与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律师就周某的犯罪行进行了详细询问,并针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拟处理意见等向承办人和当事人进行发问。
各位听证代表围绕周某及刘某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否为初犯偶犯等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周某及刘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参会各方对本次的公开听证给予了高度肯定,听证员们纷纷表示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模式办理案件,践行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