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建安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稳慎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积极构建涉企案件善意文明执行机制。利用资产“活封”模式,将执行的强制功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相融合,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挽救”和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023年以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新收首执案件5597件,其中被执行人涉企业的案件999件,占比17.85%。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对涉案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准确甄别财产,摸清其资产经营状况、履行能力意愿等情况,对于暂时陷入经营困难但产业前景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建安区人民法院采用经营性资产“活封”模式,即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尽量不“死封”“死扣”,对企业临时解除保全转贷融资申请,及时采取解封、变更保全标的物等措施,助力企业转贷融资,保住企业赖以生存的生产设备及经营场所,帮助其摆脱困境、重获新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某支行申请执行许昌某发制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发制品公司因一时经营困难,暂无履行能力,其公司名下除部分土地、生产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如果直接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对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建安区人民法院多次与双方进行协商,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对其公司用地采取“活封”措施,让被执行企业一边生产一边偿还债务,有效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建安区人民法院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把强制执行与司法关怀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善意执行手段,为涉案企业寻找突破困境的“最优解”,今年以来,已对127家企业执行资产“活封”,将助企纾困行动落到实处。这种执行机制和工作模式,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了申请执行人、企业和社会效果的共赢多赢,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韩钰佳 赵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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