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受阻,法院判决助力绿色发展

2023年11月30日11:0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新能源汽车因“绿色低碳”和节能经济的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销量也逐年攀升。不少车主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在自己购置的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近期,三门峡市民杨先生就因安装充电桩一事与小区物业发生了纠纷。

 2022年,家住三门峡市某小区的杨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购买的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便向供电部门提出安装自用充电桩申请,供电部门告知,申请材料中应当包含车位所在小区的物业出具同意其在产权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桩的证明。于是杨某找到小区物业要求出证明。但物业以充电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影响整个车库消防安全为由,拒绝了杨先生的申请,导致充电桩安装无法进行。

于是,杨某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认为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备,原告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是正常行驶合法权利的行为。安装充电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工作规则,通过实地勘察作出决定,遂判令物业公司协助杨某办理充电桩安装手续,后物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杨某欲在购买的车位安装充电桩,属于依法使用。且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大力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故物业应对被上诉人的安装充电桩需求应积极予以配合。对于车位是否符合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认定,而不应由上诉人预先设定。在相关的供电、消防等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后,依法安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宋健 景志贤)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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