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期,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招工诈骗订金一案。
21岁的被告人王某,住博爱县鸿昌街道办事处某村。2020年10月,被告人王某冒充招工中介,以帮助被害人卢某招工为由,向其提供了20名虚假工人名单,骗取卢某劳务订金10000元。2020年11月,被告人王某再次指使他人冒充其手下为招工中介,以帮助卢某招工为由,向其再次提供了20名虚假工人名单,骗取卢某劳务订金6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已退交全部犯罪所得,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博爱法院于近日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提醒
任何正规公司招聘员工,都不会事先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是事先收取费用的公司,不管以任何合理的或者不合理的理由,基本上可以判断是诈骗。做正规劳务中介的,一般是介绍外来务工人员进厂,会收取一定介绍费,但是正规的劳务中介会让求职者明知其中介性质,对于招聘公司也会事先告知。企业招收员工,一定到正规中介开展业务,避免上当受骗。(程贵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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