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年来,中牟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能动履职,联合水利行政执法部门、辖区政府积极维护县域水利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守护国家水安全默默贡献基层检察力量。
检察建议推动综合治理
“这个臭水河臭不可闻,我们吃饭连窗户都不敢打开……”“臭得熏眼睛,戴两层口罩都盖不住……”
中牟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举报平台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即到造纸厂家属院附近查看受污染的贾鲁河老河道。河道水体存在大量腐烂漂浮物,恶臭气体弥漫,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第三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环境。
经调查发现,由于家属院和学校的污水排放管道没有并入市政水循环管网,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致使河道污染严重,水质变差形成黑臭水体,且已存在10余年,2021年曾启动过治理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治理不彻底,水体污染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中牟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分别向县建设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管理局三个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全程同步跟进治理工作,三次牵头召集三个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推进改造中遇到的问题。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理,排污管道已经全部并入市政污水管网,受污河水也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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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督促履职整改
“自入驻小区以来,供水就没有正常过……”“水质经常是浑浊发红,衣服都没法洗……”“根本就没法喝,日常我们都是买纯净水喝……”群众举报某乡镇安置区供水问题和水质不达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经调查发现,该安置区生活用水由村委会自行打井抽取再用无塔供水罐输供给,未经沉淀、净化、消毒处理,水体有时呈红褐色,经沉淀后再取水样,红褐色程度虽有所减弱,但仍然浑浊,无法满足群众正常生活需求。
中牟县检察院遂向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解决安置区用水问题。为防止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了事,该院经过“回头看”,发现安置区自来水管道虽然铺设但并未开通,群众饮用水状况仍未改变。
随后,中牟县检察院委托检测机构鉴定安置区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水样锰、汞、砷、镉、铅、总大肠菌群等10余项元素含量严重超过国家标准,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镇政府对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情况系虚假整改!今年6月初,中牟县检察院将具体情况汇报郑州市检察院,经批准后,拟对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镇政府这才动了真格全力投入整改,将饮用水接通镇水厂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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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凝聚合力,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
2018年10月初,中牟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中发现商都大道某房地产项目非法打桩排水,排出的水未经循环利用,直接排入雨水管道,造成大量地下水资源浪费,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该院立即向县水利局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地下水资源超采不仅关乎水安全, 情况严重还会引起地面沉降、裂缝等恶劣地质灾害。通过实地勘验、分析调取监测数据,中牟县检察院发现县域地下水资源非法超采浪费现象不容乐观。自2019年至今,该院又办理多起非法取用地下水案件,并连续三年向县人大提出地下水资源综合保护议案,从建设中水管网、科学利用水资源、强化履职监督三方面提出凝聚合力科学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具体建议。
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宝表示,“县人大将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依照相关工作程序尽快出台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地方决议。”县人大代表李恒说:“非常认同县检察院的工作议案,期待检察院与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等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地下水资源保护合力。”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今后,中牟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合力、多措并举保护县域水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丁珂/文图 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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