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该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助推器”,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扎实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文明形象,形成了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今后,该院将继续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固本强基、凝神聚气的重要平台,进一步突出检察工作特色,结合老城区的区位优势和人文资源,扎实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推进“文旅老城”建设。(游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