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市区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2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在安阳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二、限行区域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办法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二)限行时段:8:00至20:00。
(三)已申领通行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
2.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残疾人代步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电子警察将对其进行抓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9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
特此通告。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