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检察院:坚持“四式”履职 推动窨井盖安全问题整改到位

2024年01月04日13:5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洛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回头看为契机,通过一体化履职、融入式履职、协作式履职、溯源式履职,及时受理举群众报线索,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安装窨井盖、加装防坠网、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在7天内将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彰显检察为民初心。

坚持一体化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由检察长指挥、公益诉讼部门主管副检察长牵头,抽调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8名干警,组成工作专班,召开窨井盖整治专题会议,集中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共识,明确采取现场调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及时向群众反馈等具体措施,引领一体化办案、促进监督功能充分发挥。

坚持融入式履职,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该院聚焦县委城市提质具体部署,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联合洛宁县住建局、城市投资集团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调查取证,对窨井数量进行梳理统计,测量不同窨井盖尺寸及窨井深度。通过排查发现给水井10个,通信井13个,强电井12个,雨水井4个,污水井4个,照明井22个,共计65个窨井存在未安装防坠网、未上盖等安全隐患问题,其中最深的窨井达到2.52米。该院及时向提供线索的3名群众进行电话回访,告知履职举措,相关部门通过设置警示标志、简易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初步有效避免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坚持协作式履职,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调查取证后,该院积极联系城建局、城市投资集团等部门,就项目资金、工人调配等困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住建局、城市投资集团表示立即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全面整改问题隐患,最终在该院督促下洛宁县城建局、城市投资集团调配6名工人、统筹资金4万余元资金用于窨井盖问题整改。

坚持溯源式履职,做实“后半篇文章”。该院全程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并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2条,施工单位全部采纳。县城投集团在整改期限内共安装窨井盖及防坠网130个,安装警示牌72个,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并书面向该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先后排查整改类似问题12个,极大改善群众出行感受,有力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雷志帆)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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