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2024年1月2日上午,元旦节后第一天,申请人杜某来到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时天武的手中。简短的八个字,却满含了杜某对卢氏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感激。
2022年6月,杜某和王某因商铺转让发生合同纠纷,杜某将王某诉至卢氏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支付转让费共计32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还款且杜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无奈杜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来到王某户籍地进行调查走访,其父母告知执行干警,王某早已外出务工,自己也联系不到,并称王某已是21岁的成年人,他们作为父母无义务也无能力帮儿子偿还欠款。由于一直联系不到王某,该案只能暂时搁置。直至近日,申请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提供被执行人在周口的线索。宜早不宜迟,执行干警立即收拾好相关文书材料,连夜驱车赶到周口。见到王某后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但王某坚称自己没钱,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将王某带回卢氏法院,并通知王某亲属和申请人一同到法院进行调解。
从中午12时到晚上10时,经过长达十个小时的调解,王某亲属终于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债务。但考虑到王某之前的不诚信行为,杜某要求王某当天先履行20万。鉴于王某的家庭状况和他本人的经济收入状况,执行干警再次同申请人作思想工作,最终杜某同意了王某的分期付款方式。2024年1月1日,申请人杜某收到了第一笔还款5万元。1月2日上班的第一天,为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当事人将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时天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