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守好钱袋子!召陵区法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2024年02月06日18: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2月4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干警进入沿街商户,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2024新春宣传活动,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以此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平安召陵良好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页、业务咨询等方式,为街边商户讲解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使其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倡导大家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同时,积极号召广大群众及时举报身边的非法集资活动,共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牢固防线。

据悉,下一步,召陵区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触角,进一步做实做细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与社会大众一同筑牢防范非法集资的铜墙铁壁。(王婧妍/文图)

相关法律:

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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