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而“昧”犯法吗?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普法来了

2024年03月04日11:2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检察院对冒用他人社保卡并取钱的史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去年5月,史某在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附近菜市场的一个商店门口捡到一张名为张某的社保卡,史某不是想方设法寻找失主,而是抱着侥幸心理先到最近的农信社ATM机上输密码,结果发现该卡的密码和自己的社保卡密码一样都是原始密码,于是分六次共取出4800元现金,当日下午,史某又换套衣服到另外一个农信社取出200元现金,后其将捡到的社保卡和取出的5000元现金小心翼翼地存放于家中。由于失主报案及时,公安民警于次日将躲在家中不敢出门的史某抓获,史某只得退还社保卡和5000元现金。

案发后史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该院依法对史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史某为自己的一念之差悔不当初,表示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

检察官普法,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史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并取钱的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鉴于其情节轻微,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刘倩)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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