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成功办结一起涉“扫黄打非”案件

2024年03月06日15:3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涉“扫黄打非”案件,被告人刘某因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博爱县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判决。

判决内容如下: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与原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2023年4月,博爱县扫黄办接到案件交办指令后,立即组织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积极配合案件查办。当天晚上,博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冉连夜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市县扫黄办负责人以及市县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县公安局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经过通宵查办,在刘某经营的某商店现场查扣图书1164本,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其中941本为图书类非法出版物。 

经查,被告人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自己以及借用多人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办理省外相关证件从事图书经营。经审计,被告人刘某非法销售图书类非法出版物4308本,金额8万余元,现场扣押图书类非法出版物941本,经营图书类非法出版物共计5249本。

案件办理期间,县委宣传部、县扫黄办协调文广旅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密切合作,成功对该案件进行了判决。(博扫)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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