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法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

2024年03月21日16:2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感谢法院把企业的发展放在心上,把这次诉讼给我们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我们一定努力经营争取早日把债务还完!”近日,淮滨县法院栏杆法庭成功调解某银行与某企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向法官吴祥表示感谢。

3月11日,栏杆法庭收到某银行的诉状,请求判决某公司支付金融借款和利息50万余元。在接收材料后,吴祥法官综合案件事实及了解到的企业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诉讼影响等方面,对该案进行了仔细评估,最终将该案评估结果标注为绿色,适用先行调解、和解等多元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将案件流转至淮滨县银企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吴祥法官和调解员在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从“暖企”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提供了债务清偿思路和方案。最终,在吴祥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还款数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该纠纷从立案到成功调解仅用时一天,真正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也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纠纷的快速妥善化解,得益于淮滨县法院建立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该机制主要对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等司法行为可能对涉案企业对外合作、项目招投标、企业商誉等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采取“红、黄、绿”进行标注,标注红色代表司法行为影响重大,甚至需要禁止作为,向院长进行报告后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以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备案;黄色代表司法行为影响较大,需要谨慎作为,此类案件向分管院领导进行报告后采取措施;绿色代表司法行为影响轻微,可直接采取措施。

通过该机制,在立案环节有针对性引导涉诉企业选择诉前调解、和解、小额诉讼等更为快捷、省钱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审判环节,重点注意审理程序和裁判结果可能给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纳入院庭长监管权限和案件评查范围, 督促指导承办人精准评估,正确处置。在保全环节,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合理确定被保全财产的范围,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防止借司法程序恶意财产保全的行为发生。在执行环节,推动执行和解、信用修复等柔性措施,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同时为被执行企业发展争取时间、赢得空间、创造条件,避免停产风险。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全面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的实质化运行,切实把执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降低矛盾纠纷化解成本,以能动司法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郭安青/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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