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您好,我是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苏律师,在你院代理了一起刑事案件需要阅卷,现在正从湖北赶来的路上。由于我是临时接受委托,时间比较紧,您能帮我想想办法吗?”2024年1月31日下午临近下班,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让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案管服务大厅再次忙碌起来。
接待干警立即对该案件的程序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案件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委托人王某在明知银行账户不能出借的情况下,将其名下公司银行账户出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资金转账,该银行账户关联电信诈骗案件22起。王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所犯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属于“简案”。
当晚苏律师到达该院,经审核相关手续材料后,快速领取到该案件的电子卷宗。考虑到苏律师从湖北赶来,为避免律师多跑路,向案件承办检察官通报该情况,为律师阅卷后与办案检察官沟通案件打好基础。
次日,王某在辩护人苏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顺利起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2024年3月13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我院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明确繁简案件认定、转化等标准,在业务系统中对受理的符合简案认定的案件进行标注,探索‘一站式’快捷办理模式,推动案件快速流转。”该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周媛介绍,简案快办“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量,配合“现场+互联网+异地”多元化阅卷方式,便捷阅卷,全面服务保障律师和案件当事人。
据了解,今年以来,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共办理“简案”33件35人,已办结“简案”23件24人,平均审查起诉期限仅为其他案件的三分之一。(王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