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东风路司法所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给予警告

2024年03月29日11:1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中牟县东风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苏某某进行了警告教育,严肃矫正纪律,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自觉性。

近期,东风路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智慧矫正系统进行定位巡查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苏某某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离开中牟县,在接到司法所通知后仍不返回,并且未按时进行生物认证,出现人机分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东风路司法所向中牟县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申请,依法给予苏某某警告处罚。

工作人员对苏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与其监管人取得联系,要求苏某某监管人认真履行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加强对苏某某的监督管理。在教育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本着“警示教育、诫勉督导、责令纠正”三个方面原则,引导苏某某重温在入矫宣告时的保证,进一步强化身份认识及纪律意识,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关于奖惩的相关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苏某某要引以为戒,端正态度。

经过此次警告,社区矫正对象苏某某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有了更深的认识,表示以后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今后,东风路司法所会继续加强各项监管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魏晴晴)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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