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3月27日,漯河市实验高中大礼堂内,座无虚席,气氛热烈,一场法官与未成年人的法治对话精彩进行中。
“同学们了解河北霸凌案吗?知道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吗?能够识别何种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在漯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永波一连串的发问下,这场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为主题的宣讲带领上千名同学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的世界。
怎样预防校园欺凌、霸凌事件?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张永波告诉同学们,未成年人身份不是挡箭牌,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从热度居高不下的邯郸三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埋尸案出发,向同学们详细解读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他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强奸等恶性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依法追责是回应社会关切,更是对未成年人提供全面保护的需要。
同时,张永波结合典型案例,对校园欺凌中多发、频发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进行深入剖析,告诫同学们处事要理性,必要时寻求学校和家长的帮助,切不可因一时冲动把自己拉入泥坑和陷阱,葬送了大好青春。
最后,张永波寄语同学们:不做沉默的被欺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可恶的欺凌者,以阳光心态对待身边人身边事,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节课很短,但足够我们播下一粒法治种子,让同学们在安全的环境里接受教育,也是我们的责任。”张永波如是说。(周书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