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双解 焦作解放区法院能动司法解民忧

2024年04月02日16:1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在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原告撤诉。同时,原告与该案件相关的第三人也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一案双解,既提高了法院的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助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年10月31日,原告辛某与第三人洪某在某路口发生电动车碰撞后,两人从争吵上升至互殴,最终导致洪某受伤。当即,洪某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辛某殴打他人为由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原告辛某认为被告公安机关对其处罚过重,遂向解放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了起诉材料,并对案件背景、当事人诉求、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深入研判。了解到双方就互相殴打还产生了民事纠纷,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两案一并调解。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先从民事纠纷方面着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说理,双方都认识到自身在该案件当中均有过错,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针对行政案件,承办法官从事实层面、法律层面向辛某说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最终辛某也接受了处罚决定,撤回起诉,做到了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一案双解的办案效果。

一案解,双案结。行政诉讼的实质性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是社会矛盾多元解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解放区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把“如我在诉”意识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灵活适用调解措施解决好行政、民事交叉问题,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让当事人充分感受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司法温度。(靳林林)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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