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恋爱期间,为了加深了解、增进感情、表达爱意,男女双方经常会发生转账、发红包等经济往来。然而,男友意外去世,恋爱期间的款项往来性质如何认定?是否都要返还呢?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王某和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当时李某在国外,因疫情无法回国,但双方通过微信、电话联系了解,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时间推移和交流增多,感情也愈发深厚。2023年2月9日,李某回国,王某经常与李某一起吃饭。2023年2月12日,王某因突发车祸不幸去世。王某父母办理完儿子丧事后,在整理儿子遗物时,发现王某和李某恋爱期间,经常给李某微信转账和发送红包,累计高达10万余元。王某父母遂将李某起诉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上述款项。
法院审理
灵宝市法院尹庄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关系特殊,案情也很特殊,王某的突然离世对双方的打击都很大,如果再因此事对簿公堂,对双方无疑是再一次伤害,还是应协调解决为宜。于是,法官组织双方到庭,听取双方意见,王某父母认为李某与其儿子只是网恋,并未真正在一起相处过,也未缔结婚姻,其儿子给李某的转账数额巨大,现在儿子突然离世,二人年事已高,身体多病需要吃药,李某应当返还这些款项。而李某则称,王某与自己接触时,刚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整个人十分消沉,是自己与王某聊天,不断开解、鼓励,王某才重新振作起来,双方感情也在联络中越来越深,虽然二人只是通过网络联系,但并不妨碍两人的感情增进,如果不是因为疫情、车祸等原因,双方可能已经谈婚论嫁。李某为了表达爱意给其转账、发红包,但其也多次给李某转账,还多次从国外买礼物给李某和其家人,李某的离世对自己打击也很大。
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为双方主持调解,在核对了双方相互转账数额后,由于王某转账数额较多,故多次和李某进行沟通,在扣除李某转回的、以及王某具有表达爱意的赠与外,李某同意退还4万元,并当场一次性履行,王父和王母予以同意,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法官说法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经常会发生赠送礼物、发红包、转账等赠与行为,但是该种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一旦双方分手,无法结婚,一方要求返还时,应综合考虑双方恋爱时间、赠与方式、数额,以及双方的经济收入、家庭、是否同居等具体情况,再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本案中,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以调解为主,情、理、法相结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当庭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任晓妮 杨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