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4月16日,高萍来到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的卫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打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查看有没有派给自己的调解案件。
高萍从事司法工作30余年,2022年被选聘为该中心人民调解员,平均每个月调解案件40余件。
“卫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接收诉前调解案件4645件,调撤成功2735件,成功率58.88%,位居全市前列。”该院立案庭负责人张小磊说。
卫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2023年2月8日在区法院设立了卫东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全程全员推进诉前调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当事人省心、省时。区司法局选聘11名人民调解员派驻到区法院集中办公,全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我们根据人民调解员的专长对他们进行分工,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提升了调解成功率。”张小磊说,对于疑难案件,中心还会邀请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与调解,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一直在全市居于先进位次。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沟通,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我觉得挺有意义的,我将持续做好这项工作。”高萍说。
今年1月,高萍接手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和被告在2023年10月达成二手车购买协议,约定被告需在约定日期将车开到平顶山交付给原告,同时约定原告先支付20000元定金给被告,如被告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协议达成后,原告依约支付了20000元购车定金。被告收取定金后,在原告多次催告下,拒不按协议约定将车辆开至平顶山交付,也不退还原告定金。双方因定金问题发生矛盾,原告报警处理后,被告才退还20000元定金。鉴于被告的态度及行为十分恶劣,原告情绪激愤,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双倍罚则”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返还剩余定金20000元。
案件受理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高萍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并通知双方当面调解。在高萍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下,被告虚心认错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鉴于此,原告同意被告支付定金5000元的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该款项。该案自立案至调解成功仅用时2天,有力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成立,是卫东区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司法力量。”区人民法院院长武中立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朱江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