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责,深度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工作,持续提升线索挖掘、问题发现、精准监督的能力水平,高效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依法作为+能动监督,严防脱管漏管
该院第三检察部积极能动履职,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构建系统思维,上下联动,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坚持以审查、调查、侦查思维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并与辖区内司法局、区法院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各环节之间衔接顺畅,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开展情况,严防脱管漏管等问题发生。同时,针对在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进行反馈,对有关违法或履职不当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纠正。确保司法机关能够及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的监管质效,从而实现检察监督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能动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促进辖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该院积极推行制度机制建设,与辖区内司法局充分沟通协商后,达成共识,依法签署《关于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开通外出审批“绿色通道”,为企业生产和服务经营提供便利,为涉民企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请假外出简化审批程序4人13次,促成项目投资合作150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助力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为企业稳健发展排忧解难。
持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近3年来,该院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引导,深入社区矫正中心及各司法所开展集中法治教育并联合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5次,受教育矫正人员达600余人次,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身份意识、法律意识、矫正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
拓展多种监督途径,增强检察监督透明度
为夯实法律监督职责,该院积极尝试大数据监督平台创新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充分拓展检察监督途径。多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听证员“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谈心谈话和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的公开听证等活动。不仅有助于检察机关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更是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