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4月30日,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科工局副局长石玉光、16家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检委会专职委员韩朝晖主持。
座谈会上,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菡详细解读了县检察院出台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学会介绍了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印制的企业合规白皮书;专职检委韩朝晖解读了县检察院制定的“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
与会企业负责人分享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需求,围绕“希望县检察院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提供更优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扎实开展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他们通过此次座谈会对“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希望今后检企双方能够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就扎实开展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葛朝斌表示:
要坚决扛牢“检察护企”政治责任,以检察担当护航企业发展。县检察院将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理念,细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上下一体联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要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县检察院将畅通受理渠道,加强12309 检察服务中心便企服务推广力度,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紧盯案件办理,实施涉企案件标识制度,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坚持“融入式”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完善服务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开展好“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
要注重常态长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机制体制保障。县检察院将立足司法办案、把准职能定位,推动专项行动成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增强服务企业质效。同时将做到“到位不越位、服务不添乱”,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服务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良好形象。(郭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