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中牟法院设立调解站 “麻雀筑巢”初见效

2024年05月08日18:0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渠道,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优势,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寻求对案件综合施治的新路子,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

4月初,中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阳一行到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与入驻特邀调解员及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对接,以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调解机制为切入点,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创新调解机制、方法,将矛盾“引进”调解室,推动法官、调解员“走向”群众。通过前期对接,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把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4月中旬,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调解员积极推进辖区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对万邦周边商户进行实地走访、发放诉源治理宣传册、张贴《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宣传推广“和谐中牟”诉源治理小程序等方式,引导商户诚信经营,提高维权意识。通过与商户深入交流,深层次了解民情民意,真实掌握商户们的困难、诉求、思想动态,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线索,准确把握各类矛盾纠纷动态,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此次宣传,受惠商户达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真是太感谢咱的调解员了,被告欠钱两年多了,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被告当场一次性还清了我的欠款。”近日,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调解站收到了第一面锦旗,印着“系百姓情谊 保一方平安”十个大字。送锦旗的是万邦的一名商户,他表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调解站的便利、高效。

据了解,原告将女儿送到被告处接受托育服务,双方于2022年6月1日签订《托育协议》,约定于当日以微信转款方式为女儿预缴一年的托育费用24832元。接受了两个月的托育服务后,到了可以上幼儿园的年纪,无需再接受被告的托育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协议中止,服务周期暂停计算。2023年4月3日,双方商议原协议内容变更,由原告之子顶替其女接受被告的托育服务,在接受托育服务4个月后,由于原告之子身体状态欠佳,不适宜继续接受托育服务,双方进行解约结算事宜。

原告称,自己应享受被告提供的共计一年的托育服务,由于客观因素,实际只享受了共计六个月的托育服务,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剩余六个月的托育服务费用,共计12416元。自解除原协议至今,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无履约进行结算还款之意。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认真查看案件材料,随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与双方的沟通中找到了调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成因及诉求进行深入分析。最终,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将12416元一次性付清。案件的成功调解,为诉源治理万邦“试点”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万洪路区域发展中心调解站在短短两周内,已有12起案件达成调解意愿,正陆续出具调解协议书,等待法官的进一步审核。

群众事无小事,中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起纠纷,让公平正义真实可感。(李晓/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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