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天眼”助餐厨垃圾整治

2024年05月09日15:5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5月8日晚,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分工,在辖区内持续开展乱倒泔水、油污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耐心细致地向商家宣传餐厨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危害,着力提升商户们的遵章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市区市容环境卫生。

当晚10时许,当该支队召陵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光明路夜市时,发现一餐饮经营者正拎着泔水桶向地下管网倾倒泔水。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拍照取证,并调取该路段监控设备进一步锁定证据,依法对该商户进行问询。经问询,该商户对乱倒泔水行为供认不讳。执法队员依据《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随即对其开出了罚单,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立即清洗、疏通下水管道直至达标。该商户也充分认识到自己乱倒泔水、油污所致污染环境的危害,写下了不再乱倒承诺书,并签订了交由正规收集泔水企业的收取协议。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餐厨垃圾处置流程,有效改善城区环境卫生,今年以来,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持续开展乱倒泔水、油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建成区六区大队分工划分,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推动。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耐心地向商家宣传餐厨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危害;告诫各餐饮单位将餐厨垃圾做好收集,督促其与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企业签订协议,确保泔水油污从源头上收集并得到再利用。

据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一、将餐厨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的,依据《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的,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三、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网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的,依据《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当日夜,全市整治行动共规范摊贩经营30余处,宣传教育100余人,处罚违法违规行为6起。整治工作得到了经营商户和群众的一致认可,餐厨泔水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置再利用得到了市民的普遍好评。(张彬 谷世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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