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渑池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在人民法院执行阶段,促成交通运输管理局与企业达成执行和解,为企业减免加处罚款11.7万元,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人民法院违法受理案件行为和督促交通运输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经查,该院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通过发挥“数字检察”职能,以创建的超限运输从业禁止法律监督模型为平台,对涉企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在筛查中发现交通运输管理局申请执行的某物流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存在“行政机关超期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立案受理”问题,遂依职权开展检察监督。
在办理该案中,渑池县检察院摒弃“就案办案”思想,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全面调查走访,查清案件事实。该院先后调阅人民法院非诉执行审查、执行卷宗和交通运输局执法卷宗,实地走访物流公司相关人员及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调查,该物流公司在日常运输货物过程中多次超限运输,涉案车辆共有6次违法行为,涉及处罚金额11.7万元、加处罚款11.7万元,共计23.4万元;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企业困难。在了解案情中,发现该物流公司因近几年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紧张,已无力缴纳全部罚款,人民法院即将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了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该院积极协调人民法院、交通运输管理局和涉案企业召开联席会议,经联席磋商,促使交通运输管理局和涉案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减免企业加处罚款11.7万元,约定涉案企业自协议达成之日起三日内缴纳罚款本金5万元,剩余6.7万元罚款本金每月支付2500元,直到付清为止;发挥监督职能,规范市场运行。针对涉案企业在日常运输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该院在联席会议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企业做到合法规范经营,该企业承诺今后坚决杜绝超限运输行为。和解协议达成次日,涉案企业通过人民法院缴纳罚款5万元;制发检察建议,确保执法规范。对该案中人民法院和交通运输管理局存在执法不严谨、不规范问题,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人民法院违法受理案件行为,同时通过“穿透式”监督,督促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法规范履行职责,该案的办理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张松伟 邵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