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5月10日,河南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推进会在洛阳市宜阳县召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贵成主持会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勇、洛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向阳、宜阳县委书记付涛、省院第一检察部和各市分院普通犯罪检察工作的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相关基层院检察长等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前往宜阳县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实地参观了宜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宜阳县检察院和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宜阳县法院刑事速裁法庭等场所,了解“一体化”办案平台运行模式。
会上,与会成员共同观看了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专题片。郑州市管城区院、洛阳市涧西区院、宜阳县院、镇平县院分别作了经验介绍,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繁简分流作为一项机制创新,重视不重视,关键在认识。各级领导干部、检察官要深刻认识到繁简分流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助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对改革中的问题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有效促进繁简分流工作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推行繁简分流,就是要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使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要树好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办案效果。要找到质量与效率的最佳契合点,以更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降低质量。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知悉法律后果,事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职责必须履行到位。该集约处理和简化的程序要简化,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也要执行到位。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细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措施,精准确定分类标准,严格按照法律和省院规定划分,依照省院出台的《办法》和《意见》规定的繁简案“正负清单”划定繁简案范围。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做好繁简分类会商,加强繁简案划分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判断。轮办规则要更灵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轮办模式。办理方式要更科学,采取简案的程序集约化办理、适用文书精简化制作、程序上优化简化,实现简案快办。通过繁案事实、证据的精细化审查,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实现繁出精品。
会议要求,持续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行稳致远,要持续在优化机制上下功夫。要围绕“同向发力”健全协作机制,围绕“提质增效”健全配套机制,围绕“压实责任”健全督导机制,围绕“信息共享”健全数据赋能机制。(裴海峰 刘思睿/文图)